【爱情】-佛教对爱情的解释

佛教名词2年前 (2022)发布 菩提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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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情

  爱情分类,第一种分类,爱情情感,愿望,欲望等(形而下的,受主观改变的)。爱情伦理关系,爱情承诺关系(形而上的,产生于主观超越主观的)。

  爱情伦理关系的理论奠基人是曹菁先生,爱情有时也指爱情伦理关系。

  第二种分类,男女间的爱情(也包括同性)。以及其它如爱国,父爱,母爱等等。

词语信息

  【释义】(名词)指两个人之间相爱的感情、情谊;也指爱的感情。

  【例句】

  一.~甜蜜。

  二.(作宾语)渴望~。

  .三.(作主语)~的力量。

  .四.(作定语)

传统解释

  爱情是人与人之间的强烈的依恋、亲近、向往,以及无私专一并且无所不尽其心的情感。它通常是情与欲的对照,爱情由情爱和性爱两个部分组成,情爱是爱情的灵魂,性爱是爱情的能量,情爱是性爱的先决条件,性爱是情爱的动力,只有如此才能达到至高无上的爱情境界。

  在汉文化里,爱就是网住对方的心,具有亲密、情欲和承诺、依恋、情感的属性,并且对这种关系的长久性持有信心,也能够与对方分享私生活。在爱的情感基础上,除了爱的跨文化差异,随着时间的推移,关于爱情的观念也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在不同的民族文化也发展出不同的特征)。

  爱情是人性的组成部分,狭义上指情侣之间的感情,广义上还包括朋友之间的爱情和亲人之间的爱情(爱的感情)。

  《醒世恒言·杜子春三入长安》:“老者跌脚叹道:‘人有七情,乃是喜怒忧惧爱恶欲。我看你六情都尽,惟有爱情未除。’”

  夏衍《关汉卿不朽》:“他是一个对现实生活和人民群众有爱情的人。

宗教阐述

  从佛法出世间法看,爱情应属于有染污的贪爱,是欲界贪爱(“欲贪”)中最基本、最强烈的。 中国的儒家说,食色性也,人之大欲存也。饮食男女,不唯是人类的大欲,乃是一切众生的大欲。

  爱之所以成为有害的贪爱,根子并不在“爱”而在“贪”——以妄认的自我和我所为中心的占有欲,亦即私欲。爱情、婚姻关系中处理的种种失败、种种问题,终归以自私为病根。慈悲、平等、无私利他,乃转化贪爱,处理好爱情、婚姻关系的关键。

社会现象

  真假

  爱情分为真爱与“假爱”。爱情它属于所有人,而人是否能遇到最适合你的人生伴侣则需要大家去努力追寻,真心去对待才可能找到,人生中的相遇即是缘分,不一定都是爱情,可一旦真的错过真正对的人将会追悔莫及。

  真爱是一种从内心发出的关心和照顾(关键是自爱、例如珍惜自己的身体及名誉,拥有自己的道德底线),它并不是别人眼中完美的匹配,它是两个相爱的人心灵能够契合,在能爱的时候懂得珍惜,在不能爱的时候懂得放手,不分性别,没有华丽的言语,没有哗众取宠的行动, 只有在点点滴滴一言一行中您能感受得到,平实而坚定,反之发誓、许诺说明了它的不确定,永远不要相信甜言蜜语。

  伦理

  性是爱的生理学基础,人之所以有爱就是由于有性,没有性的欲求,哪有爱的萌发呢?表面上看是甜蜜的爱,实际上或者最终总要落实到性的,可人类由于是极具智慧的生物,故人的性是以情为先决条件的。

  现代人追求爱情的过程中,需要注意区分精神上的爱情和实际所需要得到认可的爱情或者或婚姻的差别所在,精神上的恋爱可以无边界,可在要进行实践的过程中就一定要强调对社会伦理的遵守,要强调对现实理性的考虑,否则,带来的将是无限的伤害。

  我国的婚姻至今是没有哲学理论基础的,这是公认的事实。全世界的理论都没有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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